为了留住“APEC蓝”,必须转向依靠市场手段降低二氧化碳等污染物排放,其中,绿色电价、资源税和碳排放权交易等节能减排市场手段的作用不容小觑。
“APEC蓝”逐渐离我们而去,然而关于节能减排、缓解污染的讨论却持续升温。
多年来,我国节能减排的目标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强制完成。行政手段在降低能耗、缓解污染方面效果显著,但并不具有经济效率。而且随着我国碳减排承诺力度不断增强,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强制减排逐渐变得不可行,我国必须转向依靠市场手段降低二氧化碳等污染物排放。
当前,我国电力来源主要以火力发电为主,2013年火电发电量占总发电量比例接近79%,因此降低火电厂二氧化碳排放量对我国实现节能减排目标,发展绿色能源战略意义重大。目前已有的电力系统节能减排的市场手段主要有三种:绿色电价、资源税和碳排放权交易,其在发展绿色能源战略方面的作用不容小觑。
绿色电价“三剑齐发”
11月15日,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指出:“价格改革不推进,市场化改革的关键问题就等于没抓住!”虽然我国电价依然由政府统一确定,但为了尽量让电价反映环保成本,国家发改委也陆续推出了一些具有针对性的电力定价政策。
比如阶梯电价政策,2012年6月,国家发改委首次提出居民户用电将实行“阶梯电价”;2013年进一步推广到电解铝行业。阶梯电价通过分段电量可以实现细分市场的差别定价,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能源利用效率。
再比如环保电价政策。为提高火电厂脱硫脱硝除尘的积极性,国家发改委出台了补贴政策,对安装脱硫脱硝除尘装置并正常运行的火电企业实行脱硫脱硝电价。目前,脱硫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1.5分钱,脱硝电价为1分钱,除尘电价为0.2分钱。这一定价机制收效明显。脱硫电价于2004年开始实施,目前安装脱硫装置的火电厂比例已经超过90%。脱硝电价于2011年开始试运行,截至目前也收到了一定的效果。
绿色电价第三个定价策略为“歧视性电价”。2006年10月,国家发改委要求各地政府对水泥、电解铝、钢铁等行业中淘汰性和限制性高能耗企业征收惩罚性的高电价。但是此项政策并没有被地方政府严格落实。今年7月份,国家发改委等三部委联合发文,再次要求各地政府认真做好歧视性电价落实工作,并将之前惩罚性溢价由每千瓦时2毛钱提升到4毛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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